參會參展合同審核要點
企業經營活動中,需要簽訂各類合同,如買賣合同、采購合同、展會合同等。那么各類合同應該如何起草或修改呢,審核一份合同時有什么注意點呢?實務中,企業擬參加展會的,合同文本一般由展會舉辦方提供,那么,參會參展方應如何審核展會舉辦方提供的參會參展合同呢,有什么注意點?本文,將站在參會參展方的角度,就參會參展合同的審核要點做較為詳細的分析,供參考。
編號 | 審核主題 | 審核點 |
1 | 合同當事人 | 舉辦方是否具備經營資質? |
2 | 基本內容 | 是否明確約定會議、會展內容、時間、地點等?關于會議、會展時間等是否約定的足夠清楚詳細?是否明確了布會、布展具體期間,會議、會展具體召開期間及時間? |
3 | 關于參會費用 | 是否約定了具體支付期限?是否約定先開票再付款?關于開票名目,建議事先確認、確定后于合同中寫明。 如果費用金額較高,建議約定分次支付,部分費用待會議或展會結束后再支付。 |
4 | 服務內容 參展方權利義務 舉辦方權利義務 | 是否已經全部列明舉辦方將向參展方提供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是否已經將服務項目、服務內容約定得足夠清楚?是否已將廣告或報價中宣傳的或舉辦方承諾的服務內容足夠詳細地在協議中寫明?是否約定了展會舉辦方的安全保障義務?是否約定了展會舉辦方保證參展方不會因參會、參展而被第三方索賠的責任? |
5 | 保密 | 是否明確約定了保密義務?是否約定了違反保密義務的責任?是否明確約定了保密條款的期限?建議約定為即使合同終止后保密條款一直有效。 |
6 | 舉辦方違約責任 | 是否明確約定舉辦方的違約責任? 比如,會議、展會不能如期舉辦時舉辦方的違約責任;會議、展會舉辦,但參展方未能參加時舉辦方的違約責任;參展方雖然參會、參展,但舉辦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要求時舉辦方的違約責任? |
7 | 合同期間中途解約 | 是否約定舉辦方可以在會議、展會召開前解約? |
8 | 合意管轄 | 是否明確約定合意爭議管轄機構? 從有利參展方角度,建議約定由參展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
9 | 合同期限 | 是否明確約定合同期限? |
10 | 通知義務 | 是否約定了舉辦方的聯系人員及地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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